四川省瀘縣建筑職業中專學校
關于開展教育教學成果獎評選工作的通知
各處室、校級課題組、教師:
根據瀘縣人民政府第4號令《瀘縣教學成果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規定,結合我校教育教學改革研究的實際,經研究決定,于2013 年9月開展教育教學成果評獎工作,并組織參加瀘縣第五屆普教教學成果評獎活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獎目的
本次評獎的目的,旨在促進全校廣大教師、教育工作者全面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鼓勵廣大教師、教育工作者結合自身工作,通過教改實驗研究提高教育質量和管理水平;充分肯定廣大教師、教育工作者所取得的教育教學成果,尊重和獎勵他們所做出的創造性勞動。
二、組織領導
為了做好本次“教學成果獎”的評選獎勵工作,學校成立教育教學成果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學校教科室,由辦公室負責處理評獎的日常工作。(附件1)
三、評獎范圍、條件
(一)本次申獎的教學成果是指:經過一年及一年以上實踐檢驗,符合教育教學規律,具有獨創性、新穎性、實用性,對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產生了明顯效果的教育教學成果。
(二)此次教學成果的評選范圍、對象包括我校處室機構、教研組、教師及教育工作者等的教育教學改革成果。
(三)評獎的內容包括:教育內容及教育教學方法改革成果、師資隊伍建設成果、課程建設及資源開發成果、教育教學管理改革成果、與教學活動密切相關的教育政策法規研究成果等。申獎項目可以是課題研究成果,也可以是事后總結性的教改經驗成果,包括教師個體經驗成果。
(四)申獎成果的時限指2013年9月30日以前完成的成果。已經獲省級、市、縣政府獎勵的成果不再申獎。
四、申獎材料
凡申請校級教學成果獎的項目,均應具備下列材料:
(一)瀘縣建筑職業中專學校教育教學成果獎申請書;
(二)研究成果報告;
(三)研究工作報告;
(四)證明其成果的相關材料;
(五)申獎推薦公示。
申獎的各項材料均一式一份,并按要求上報電子版一份。凡申報參評的成果及其材料,評審結束后由學校教科室存檔,無論獲獎與否一概不予退還。
五、評獎標準
本次校級教學成果獎設一、二、三等獎。
六、獎勵
按照《辦法》的規定,學校對獲獎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得超過5 人)授予證書和獎金。教學成果獎的獎金歸獲獎者所有。獲獎成果應記入主要完成人的考績檔案,作為評定職稱、晉級增薪的重要依據。
七、公示
(一)成果擁有者填寫教學成果申請書后,須由教研組出具推薦意見。學校在簽署意見前獎將在學校范圍內進行校級教育教學成果申獎公示。
(二)在公示期間,教師對某項成果的權屬問題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3日內向學校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提出,由學校評審委員會裁定。
經查實,弄虛作假或者剽竊他人教學成果獲獎的,其獲獎資格予以撤銷,收回證書和獎金,并提出全校批評。
八、其它
學校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接受申獎材料的截止日期為2013 年9月30日。逾期作為棄權處理。
附件:
1. 瀘縣建筑職業中專學校教育教學成果評獎評審委員會名單
2. 瀘縣建筑職業中專學校教育教學成果獎申請書
3. 瀘縣建筑職業中專學校教育教學成果獎推薦公示
二0一三年九月十五日
附1:
瀘縣建筑職業中專學校教育教學成果評獎評審委員會名單
主 任:張永鴻(校長)
副主任:魏祥群(副書記兼副校長) 李開海(副校長)
成 員:羅樹彬 彭遠斌 宋錫洪 唐 明 高朝海 盧世明 胡 航
黃建春
附件2
瀘縣建筑職業中專學校教育教學成果獎
申 請 書
成果名稱
申 請 人
推薦部門
瀘縣建筑職業中專學校 制
二0一三年八月
成果名稱 |
|
|||
申 獎 人 |
姓 名 |
性別 |
職稱 |
任 職 單 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果解決的主要問題 |
(提示:本成果解決了課堂教學實踐中的哪些核心問題。要求明確、具體、真實,具有高度的針對性和實踐性。)
|
|||
成果的 主要內容 |
(提示:圍繞解決“核心問題”所采取的主要改革措施和開展的改革活動,包括解決問題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辦法、途徑、結構模式的建立和各類體系及運作方式的確立與運用,以及所開展的一系列教學改革活動。要求以事實、案例說話,在高度凝練、歸納、概括的基礎上,作適當演繹,注意各要點之間的辨證關系。)
|
|||
成果產生的主要效效 益 |
(提示:上述“措施和活動”所產生的明顯的課堂教學改革效益。要求以數據、事實、案例說話,在高度凝練、歸納、概括的基礎上,作適當演繹,注意各要點之間的辨證關系。)
|
|||
成果的價值意義及創新點 |
(提示:分析本成果的實踐意義和理論價值及其影響)
|
|||
教研組 意見 |
蓋章 |
|||
學校評審組意見 |
|
(注:此表格最多2頁,不得添頁)
附3
瀘縣建筑職業中專學校教育教學成果申獎推薦公示
成果名稱:
成果形成過程:
本項成果的形成自 年 月至 年 月在 范圍內進行了研究實踐。
成果所產生的教育改革效益:
本成果在提高 方面產生了明顯的教育改革效果。
成果主研人員名單如下:
成果推薦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以上公示,在本項成果各主研人員所在單位張貼5個工作日。對成果如有異議者,請在公示期內向學校教育教學成果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署名陳訴。
上一篇:瀘縣建校4項學科課堂教學改革成果全部獲縣級獎勵[ 10-09 ]
下一篇:瀘縣建校大力實施科研興校戰略取得豐碩成果[ 12-28 ]
![]() |
![]() |
![]() |
![]() |
![]() |
![]() |
![]() |
![]() |
感動 | 同情 | 無聊 | 憤怒 | 搞笑 | 難過 | 高興 | 路過 |